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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用統一發票之問題?
問題
之前吃過一家餐廳發現他們的生意很好但是仍然申請免用發票這樣要怎樣跟國稅局檢舉呢?感覺有逃漏稅之嫌~
最佳解答
要確定是否有使用發票,可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需要輸入統一編號。 另外,「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並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每月達20萬元以上之限制。雖然月營業額20萬以上,仍可申請免用發票。還是屬於合法,沒有逃漏稅之嫌。 所謂「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財政部規定如下:(一) 供應大眾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二) 無女性陪侍之茶室、酒吧、咖啡廳(不包括西餐廳)。(三) 名勝、古蹟、觀光遊覽地區之土產零售店及高速公路沿線服務區之販賣店。(四) 電動玩具遊樂場所。(五) 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包括麵乾、麵條等)、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六) 滷味業。(七) 攤販。(八) 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其交易零星者。
其他答案
判斷商家免用統一發票還是逃漏稅,建議有二個方法:1.以電話向營業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查詢營業人究係使用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2.或查看營業現場有無張貼財政部製發之「免用統一發票」貼紙,據以研判其是否為免用統一發票之查定課徵營業人。如果確認商家為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發票者,就產生逃漏稅款違章情事。如確實逃漏稅,則可利用國稅局檢舉信箱,網址如下https://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mailbox3.jsp參考資料:本身會計+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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